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71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上述三个条件需同时具备。

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文件

10月7日,《枣庄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由枣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委、能源局等8个政府部门联合行文,以枣机事发【2023】24号文印发。

据介绍,该办法为全省首批出台,推动这座因煤而兴的城市加速向着低碳绿色城市转型。

“从主观上讲,枣庄是传统资源能源城市,目前正全力打造中国新能源电池名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具有领先示范意义;从客观上讲,枣庄市政府驻地搬迁刚满19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群相对较新,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阻力小困难少。

”作为枣庄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出台的牵头推进部门,枣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节能降碳,政府先行,推行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是落地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具体实践,也是政企联动力推“节能+能效服务”新模式的积极尝试,更是传统资源能源城市转型适时采取的降碳选择。

该办法共6章28条,面向枣庄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施行。

办法明确,公共机构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等一揽子服务,双方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

办法指出,目前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等,由公共机构自愿选用。

办法鼓励新建公共机构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要求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过山东省《党政机关能源消耗定额标准》(DB37/2672)等相关规定或主要用能系统设备能效水平未达到国家标准等的公共机构采用。

办法还规定了项目实施与运营、能耗基准和节能量核定、资产管理和资金支付等内容,要求项目合同履行一般不低于五年不超过十年。

与红头文件同步启动的,是枣庄市政大厦、档案局等10栋办公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包括办公楼、服务厅、餐厅等三种类型,目标是建设一批零碳机关、绿色大楼。

“充分运用云服务、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化等技术,构建1张综合能源管控泛在网、1份综合能源管控图、1个综合能源管控中心、1套综合能源管控平台、N种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应用,实时采集建筑楼群双碳信息,实现公共机构双碳智慧管控。

”国网枣庄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孙猛介绍说,作为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向导和参谋,也是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的牵线搭桥者,供电公司将办法实施与枣庄所属6区市全部获批国家级整县光伏试点相结合,根据需求为公共机构中央空调、照明、供暖、供水、电梯等实施智能化改造,打造公共机构双碳管理数据中枢,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楼宇内部能效诊断,提供包括调整用能习惯、更换节能设备、开拓绿色能源等方面的建议,整体提高公共机构用能水平。

此前,枣庄供电公司针对当地煤炭、化工、建材等传统产能相对集中的实际率先在企业中试点,为全市45家水泥企业7420万吨水泥产能生产线开展能效诊断,选择枣庄高新区用能大户精工电子公司实施节能改造。

数据显示,半年时间,精工电子公司降低企业生产成本47.08万元,节能率达8.47%,在企业中引发趋同效应。

目前已有25家企业列入节能改造计划,计划3年时间完成。

届时,将实现节约成本1379.7万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万吨,减少标煤消耗超58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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